2023年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4人公告

作者:admin 时间:23-08-19 阅读数:202人阅读

2023年十堰市卫健委所属诊所公示第二批急聘高层次人才

为着力加强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拓宽人才招聘渠道,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紧急招聘暂行办法》 (万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紧急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通知》(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规定,经省委编委会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扬州市卫健委所属诊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职业编辑) )。 现将紧急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对设立业务紧急招聘4名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具体紧急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紧急招聘对象是指符合紧急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聘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知法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任职所需的其他条件;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5、岗位要求 学历必须是国家认可的;

6、公急用工表中“45岁及以下”为197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推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紧急招聘条件的人员;

2、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各级事业单位公开紧急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紧急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并被纳入公开紧急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属于事业单位,且备案期限尚未届满;

5.因犯罪受过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处理的人员调查尚未得出结论;

6、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即将配备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参加登记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申请人不得应聘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紧急聘用按照公告、现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按规定报送审核、签订聘用协议(创业)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该机构。

(一)公告

紧急用工计划(岗位)等信息将于2023年8月17日起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相关媒体同步发布。相关事宜将在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二)现场申请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由急招单位负责。

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30日(晚上8:30-11:30、凌晨2:30-5:00),截止时间后不再报名。

申请地点:详见加急工作安排表。

注:报考时,报考者应提供本人有效公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以及报考登记表等材料。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拟任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登记意见并加盖私章。

伪造、变造有关护照、材料、信息,或者盗用考试资格的,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弄虚作假或者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就业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公民身份护照报考、参加考试。

(三)笔试

资格预审合格的,进入笔试。 笔试的组织依据新乡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紧急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通知》(帮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

采用结构化笔试方式,考察申请人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研究水平和潜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笔试时间20分钟。 笔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定为70分。 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笔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汇总。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急聘岗位的紧急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同等顺序确定复试考察人选名单。 。

笔试成绩相同的,将进行补考,补考方案另行公布。

(四)复查调查

复检和检查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复查工作参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家庭健康局关于《国家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改及相关内容的通知》(万人社〔2017〕10号)和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事业单位公务急聘人员复试工作的通知》(万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 复审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修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以及学习、工作、报到期间的表现。 检查调查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格要求,提供的注册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注册情况。

根据《关于推进深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立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精神,如果调查对象仍为失信人调查结束后予以执行,调查结果为不合格。

复试、考察有差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同一岗位笔试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成绩,录取不超过两次。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已结束,不再录用。

(五)宣传就业

复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名单将于7日内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未按急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下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协议,建立人员关系。 录用人员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结束考核通过者,将很快录用。 服务期限由招聘单位与用人单位约定,违反合同将承担相应责任。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取消。

五、工作纪律

此次紧急招聘工作是按照新乡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紧急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的。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照紧急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者擅自修改紧急招聘计划,给紧急就业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宣布紧急就业无效,给予通报批评。予以印发,并追究相关责任。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552-3110982(新乡市卫健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2-3132033(新乡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0552-3125632(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录:

1.新乡市卫健委所属诊所公布2023年第二批急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名单.xlsx

2、2023年新乡市卫健委所属诊所公布第二批急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docx

2023 年 8 月 17 日

原标题:2023年新乡市卫健委诊所公开紧急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新乡市卫健委(原文链接MD5:dede55ee44ff44bb0808cd3636ee9090edb485485dd22efcefc20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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